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规范用语

发 布者:网络中心发布时间:2022-01-04浏览次数:573

1.热烈祝贺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公布实施。
2.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新修改《安全生产法》。
3.学好用好新修改《安全生产法》。
4.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5.高举安全发展大旗,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而奋斗。
6.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7.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8.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9.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制定安全生产规划。
10.安全生产规划必须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11.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2.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5.严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16.严禁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履行“七项职责”。
19.强化源头控制,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0.严格危险作业现场管理。
2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2.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3.依法维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
2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举报。
25.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26.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依法落实强制性停产措施。
27.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确保事故应急救援高效开展。
28.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29.依法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整改防范措施。
30.严格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建设一支高效、公正、廉洁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