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督查工作方案

发 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01浏览次数:1019

   根据宜春学院党办字[2006]6号文件关于印发《宜春学院督查工作方案》的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策落实到位,使校有关职能部门部署的工作能圆满完成,现结合我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工作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围绕中心的原则,本着创优环境、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师生、确保政令畅通为目的,扎实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营造人和、心齐、气顺、劲足的优良办学环境。做到向学校汇报情况讲真话、讲实话,凡列入督查的事项都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二、督查工作运行机构
成立督查工作小组,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小组成员分工负责,督促所要完成工作。
三、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1. 对上级和学校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 对学校党委、行政的主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 对学校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 对校有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5. 对本中心领导交办、批示的工作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 对本中心承担的校园网建设、管理方面等重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7. 对本中心网络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8. 其他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督查的工作流程
(一)拟办
1. 对上级领导机关、领导同志的批示件、交办件、转办件,由督查工作小组督查工作小组指定人员及时在《督查件登记册》上登记;内容包括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单位、内容摘要、批示人、批示内容等。
2. 登记之后交有关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送中心领导审定。拟办意见应拟出转办、协办、自办方案及反馈时间等。
(二)办理
1. 拟办意见报中心领导批准后,发出督查通知,提出办理内容、办理要求、反馈时间等,做到一事一项。
2. 需转办的转有关科(室)具体办理督查件,科(室)根据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 涉及到多个科室的事项,由督查工作小组做好协调工作,有关科(室)根据分工,合作完成督查。
4. 对于内容特别重要、保密性强、时间要求紧的或者不宜转给有关科(室)查处的事项,由中心领导组织督查组专人办理。
5. 在上述办理过程中,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应及时向中心督查工作小组说明原因,由督查工作小组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如实汇报。
(三)结项
1. 对所有督办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报结工作。
2. 对要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送的办结报告,以及要向承办部门上报的办结报告,一律要进行审核。一般的办结报告由督查工作小组审核,重要的办结报告由中心领导审核。对不符合交办要求的,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或重新办理。对符合交办要求的,呈报上级领导阅知后,做好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包括督查件、登记表、催办单、报结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