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小知识

发 布者:综合科发布时间:2023-01-09浏览次数:86

春天来临,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高,防火形势严峻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森林防火小知识,快来一起学习吧!

发生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①人为火包括以下几种:

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故意纵火: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在我市的森林火灾中,由于吸烟、烧荒和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占了绝对数量。

②自然火:

包括雷电火、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1%。

在重点防火期间,林区要做到

“十不准”:

1、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2、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3、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林区吸烟;

4、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6、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

7、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

8、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了望台(哨)。

“五不烧”:

1、未经批准不烧;

2、未开好防火线不烧;

3、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

4、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

5、无人看守不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