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安创建:是指通过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使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状况得到好转或控制,人民群众得到安居乐业的工作过程。
(二)平安创建的工作目标: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
(三)平安创建的工作重点:一是突出打击“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整治娱乐场所、黑网吧等突出治安问题,在农村突出打击家禽家畜盗窃案。二是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防止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三是在城区实行24小时巡逻防控、农村实行义务联防,推广视频监控和警铃入户等措施,维护城乡社会治安秩序;四是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防止发生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大的责任事故;五是广泛宣传法律和治安防范知识。
(四)公民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的方法方式:
(1)积极做好自身防范,防止受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侵害。
(2)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3)向公安机关提供、举报社会治安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
(4)积极参加治安志愿者队伍,义务参加治安巡逻执勤。
(5)邻里相望,互相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