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监控室管理制度

发 布者:综合科发布时间:2018-04-26浏览次数:1122



为了加强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坚持对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系统设备的清洁。

2、注意防潮,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4、严禁携带易然、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5、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及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6、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7、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按规定对机房内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设备出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

8、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9、不得随意调整摄像头方位及角度,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