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 布者:网络中心发布时间:2024-07-02浏览次数:404

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字〔2024〕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软件正版化工作,建立健全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台账,提高软件资源使用效率,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现就全校开展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目标

通过本次全校正版化自查工作,掌握校内各单位正版软件使用情况,加强正版软件管理,规范软件台账,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治,推进学校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校园网络信息安全。

二、自查范围

各教学院、各部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正在使用的用于办公、科研、教学、实验教学等场所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服务器上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使用情况。

三、工作内容

1、各单位教职工下载“国家版权软件正版化自查工具(单机版)”附件,及时进行自查,生成个人《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检查表》。

2、以教学院、部门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本单位全体教职工的《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检查表》,汇编成《宜春学院各单位软件安装情况汇总表》,排查正版软件采购合同和授权证明等合法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宜春学院各单位在用软件正版化自查摸底情况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送。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7月12日前将《宜春学院各单位软件安装情况汇总表》和《宜春学院各单位在用软件正版化自查摸底情况登记表》电子稿和纸质版签字盖章扫描件通过OA邮箱报送至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龙桂铃,若存在特殊原因未进行自查的机器请在汇总表后说明原因,并根据工作实际将更新情况及时报送。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需加强正版软件资产管理,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统筹协调,建立本单位软件配置、使用和处置台账。杜绝使用盗版软件,凡未授权软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卸载,切实将软件正版化自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各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研究和指导,适时组织开展现场抽查。

3、各单位如在自查中遇到问题,请联系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龙桂铃。

六、操作流程

1、下载附件“正版软件检查工具单机版V2.1”压缩包。

2、解压后双击打开正版软件检查工具,并运行SoftwareCheckSingle.exe文件。





3、进入检查工具工作页面,先填写单位名称、部门和姓名,再点击【检查】按钮,在软件信息采集进度条中会显示采集进度,检查完成后会提示“数据采集完成!”。






4、检查完成后,点击【结果导出并打印】按钮,会弹出保存窗口,自行设置保存路径,系统自动导出,命名为“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检查表+姓名”电子表格文件。






5、各单位指定专人将以上各机器导出的《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检查表》汇编成《宜春学院各单位软件安装情况汇总表》后,认真查验正版软件采购合同和授权证明等证明材料,形成《宜春学院各单位在用软件正版化自查摸底情况登记表》,做好数据对应工作。


附件:

附件1:宜春学院各单位软件安装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宜春学院各单位在用软件正版化自查摸底情况登记表.xlsx

附件3:正版软件检查工具单机版.zip

 

 

 

宜春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9日